“新一撥”互聯網保險中介是指大型的專業互聯網企業通過直接投資設立保險專業中介機構,或者購買現存的保險專業中介牌照,名正言順地以保險專業中介機構的名義開展保險中介業務。筆者以公開資料為素材,以互聯網保險發展為主線,穿插介紹保險中介相關政策變遷,分析互聯網保險和互聯網保險的業態,推演互聯網保險和保險中介發展,以供同業交流。
老渠道和新業態
保險中介是搭建在保險公司和廣大保險消費者之間的橋梁和紐帶。數據顯示,從2006年至今,十一年來,全行業保險中介渠道渠道實現的保費占比在78%至82%之間。有的以經營新型壽險產品的銀行系保險公司,銷售產品完全依賴于股東的銀行渠道,中介業務占比接近100%。鑒于保險中介渠道在保險行業的主導地位,所以,研究保險業發展和轉型,離不開對保險中介的研究。
作為保險行業老渠道的保險中介,搭上互聯網發展的快車道主要是外部條件促成的。一方面,伴隨著“互聯網+”寫進政府工作報告,互聯網保險的概念也應運而生,盡管說現階段的互聯網保險究其本質是傳統保險產品銷售渠道從線下搬遷到線上而已,但是互聯網保險的概念被保險行業普遍接受,在保險監管部門的文件中也使用這個概念;另一方面,移動互聯網技術的發展、智能手機的普及應用以及相應資費的大幅度下降,智能手機成為很多公眾的生活必需品。保險行業行業發展的內在需要和日益成熟的成熟的外部條件相互作用,共同孕育了互聯網保險中介。基于上述邏輯,互聯網保險不是真正意義上的互聯網保險,現階段的互聯網保險中介自然也不是真正意義上的互聯網保險中介。
面對互聯網保險發展勢頭,對于保險中介發展趨勢,業內有兩種對立的觀點:一種是“去中介化”。持此種觀點者認為,保險行業是典型的信息不對稱行業,互聯網的優勢在于互通互聯、消除信息孤島現象,互聯網技術在保險行業的應用,必然派生去中介現象,首當其沖淘汰的是一部分保險中介機構和個人代理人;另一種觀點認為會更加依靠于保險中介。持此種觀點者認為,互聯網保險由于采集了被保險人足夠的信息,保險條款和費率更加“定制化”,客觀上加重對保險中介的依賴。
透過紛繁的保險市場現象,一個不爭的事實是,保險主體和保險中介主體利用互聯網技術開展業務,對于保險公司、保險中介以及保險消費者等保險產業鏈條上的所有主體,帶來了便利性。
老作為和新牌照
為了便于表述,本文將互聯網保險中介發展劃分為兩個階段:第一個階段是互聯網企業隱形于傳統的互聯網企業,從事保險中介業務。在互聯網保險中介發展的初期階段,保險中介機構實現從線下銷售往線上銷售轉移,缺少技術和人員,采取與第三方互聯網企業開展合作。此階段,互聯網保險中介主打的保險產品是意外傷害保險、車險等,隱形的互聯網企業按照實現保費的一定比例,以技術服務費的名義收取費用或者報酬,其本質為保險傭金。第二個階段是互聯網企業直接持有保險中介牌照,走上代理保險業務的前臺。由于機動車輛保險是保險行業經營的一個非常重要、相對粗放的險種,所以互聯網公司進入保險行業,往往選擇車險為首選險種。
互聯網企業在保險行業開疆拓土,同時采取設立保險公司和保險中介機構兩種方式,通過關聯控股方式,深度涉足保險行業。公開資料顯示,互聯網行業阿里、騰訊聯合平安保險等公司成立了我國第一家互聯網保險公司,騰訊公司聯合富邦保險等公司成立了微民保險代理公司,聯想公司控股北京大樹保險經紀公司,螞蟻金服全資控股保進代理公司,申通、圓通等快遞公司擬投資設立保險公司,攜程、國美、蘇寧等互聯網企業有自己的保險專業中介機構。
“新一撥”互聯網保險中介,從事保險中介業務,之所以從幕后走上前臺,可能有戰略規劃和監管政策兩方面的原因:一是戰略規劃。從長遠發展看,互聯網保險發展需要構筑一個完整的產業鏈條,需要同時擁有保險公司和保險中介,因為可以同時對現有的客戶資源提供增值服務。二是監管政策。第一,為了推動“兼業代理專業化”,從2012年3月份開始至今,保險監管部門暫停非銀行類保險兼業代理機構市場準入,互聯網企業申請保險中介牌照,只能申請專業中介牌照;第二,今年7月6日,保監會印發了《關于整治機動車輛保險市場亂象的通知》,規范車險市場行為,其中重要的抓手是規范車險傭金、費用等,截斷了個別互聯網企業以技術服務費名義變相收取傭金的方式。
“新一撥”互聯網保險中介,從幕后變相從事保險中介業務,到走上前臺合法從事保險中介業務,對于自身長遠發展、集團發展戰略和保險監管都具有積極作用。
老市場和新邏輯
從險種視角看,“新一撥”互聯網保險中介的發力點還是瞄準車險經營。盡管是當前車險經營經營慘烈,但是,不影響到保險中介從車險經營產業鏈條上分一口羹,更不影響互聯網企業掌控的保險中介分上一口羹,因為互聯網企業在傳統車險經營上,與傳統的經營車險的保險公司有截然不同的優勢和思路。耕耘車險老市場,“新一撥”互聯網保險中介的發展邏輯。
一是打通思維。車險是汽車消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傳統的車險公司聚焦于車險經營一個環節,而有的互聯網企業已經打通了汽車消費的全環節。例如,阿里巴巴,聯合上汽生產智能汽車,聯合平安等保險公司成立互聯網保險公司,獨資控股保險中介機構,在互聯網上銷售汽車零配件等等。通過對存量客戶提供增值服務,互聯網企業主導的保險公司和保險中介,可以在更多的環節進行營銷,自然會獲取更多的經濟利益。在增加銷售收入的同時,較少地增加成本,總括起來,能夠實現更高的利潤。
二是暢通信息。車險定價是車險經營過程中的核心環節,決定車險銷售、風控、理賠等全過程。理論上說,車險定價機制有從車原則、從人員原則、從用原則。現階段,車險經營實行完全從車原則,忽略了從用原則、從人原則。互聯網企業主導的保險公司和保險中介,基于開展的主營業務,有可能采集到車險投保人保養、車輛使用習慣,其中參與投資了網約車的保險公司,在經營主營業務的過程中,已經收集了投保車輛年度行駛里程、加油、剎車等習慣。如果進一步深化商業車險改革,互聯網企業主導的保險公司比傳統的保險公司具有數據優勢,能夠準確識別投保客戶年度實行里程、保養習慣等影響車險價格的關鍵信息,有可能達到“一人一車一價”,有可能獨占優質客戶。據推算,連續三年沒有出現的客戶在1200萬左右,目前是由經營車險的70余家保險公司分別進行風險管控。而互聯網企業主導的保險公司和保險中介,在車險經營中有可能增加對優質車險消費者份額,在實現高于行業的贏利的同時,加劇車險市場競爭狀況。
三是方便轉型。按照國家汽車產業政策看,以電動車為代表的新能源汽車和智能汽車是未來汽車產業發展的方向,例如百度等互聯網企業已經在布局智能汽車,有的智能汽車生產廠家承諾在現行交通規則不變的前提下,對于被認定智能汽車存在交通事故責任,汽車生產廠家承擔賠償責任。電動汽車的零配件數量小于傳統燃油汽車,更利于車險經營。相對而言,互聯網企業主導的保險公司和保險中介,更適應市場的瞬息變化,比傳統保險公司更加具有競爭優勢。
按照今年7月上旬召開的第五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精神的要求,作為金融行業組成部分的保險行業,保險行業回歸“保險業姓保”,保險監管部門履職“監管姓監”,需要未雨綢繆,實時掌握保險市場和保險中介市場變化趨勢,開展理論研究、完善監管制度,維護市場秩序,維護保險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轉自:中國保險報 · 中保網 作者:王小韋 如有侵權,請聯系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