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互聯網銷售渠道的快速發展引起行業廣泛關注,盡管其規模占比并不高,一季度甚至出現保費倒退現象。但其中4家專業互聯網保險公司實現保費同比增長179.64%。BAT和螞蟻金服等平臺運營商與技術服務商近日也在保險行業上頻頻現身,帶來諸多金融科技,將為保險網絡化提供助力。保險網絡化或將迎來發展節點。
其實早在2010年,淘寶網上便出現了一款真正意義上的互聯網保險產品——運費險。之所以稱其為“真正意義上的互聯網保險產品”,是因其投保、核保、索賠、理賠等程序都基本實現自動化、網絡化。之后在BAT平臺上,不斷地有保險產品上線。傳統保險公司、保險中介公司以及互聯網保險公司也都上線了相關業務平臺,開始在網上圈地。保險網絡化崛起趨勢毋庸贅言,相關數據及新技術在此也不贅述。
本文關注的焦點將放在網銷平臺這個消費者接觸面上。
在網銷平臺,消費者購買保險產品除因對產品有剛性需求之外,關心重點還在消費流程。就像運費險那樣,全程自動化是未來網絡消費的重要特點和趨勢。因此,一季度網絡銷售渠道倒退原因不在于趨勢倒退,而在于網銷平臺設計存在問題。
保險公司面臨的第一個問題是:如何將保險產品放到網絡上?
據相關數據顯示,當前在網絡上熱銷的產品基本為場景型產品,運費險是典型代表,另外還有乘機意外險、交通意外險等消費類意外險,也屬于此類。場景型產品因其結構簡單、對消費者痛點喚醒度高等特點,而倍受消費者青睞。但是在場景型產品之外,某些險種在網絡化過程中面臨困難。比如健康險,在需要較長觀察期或體檢報告的情況下,消費者基本不會考慮通過網絡渠道消費此類產品。而一些非場景型產品則因喚醒度不高,也往往難以引起消費者注意。
因此,如何將保險產品放到網絡上的設問是:什么樣的產品適合放到網絡上?
當前,可以放到網絡上的產品可基本歸納為簡易型。所謂簡易型產品,即是基本不需要核保的產品,比如簡易人身險產品。再比如運費險,基于網購行為,但并不需要額外的核保動作。另外,在索賠方面,運費險作為真正意義上的互聯網保險產品,實現了理賠自動化。而網銷車險近期的低迷走勢,可能原因更多在于其理賠服務不如兼業代理渠道便捷。簡易理賠程序的保險產品也將是網絡銷售的重點產品。對網絡消費者而言,投保簡易是前提,索賠簡易是條件。
保險公司面臨的第二個問題是:如何將保險產品簡易化?
至此,我們基本可以回答第一個問題,即要將保險產品網絡化,最基本的方法就是簡易化。在“保險姓?!钡恼邔蛳拢瑯I內人士預言,消費類保險產品將成為重要市場,而消費類保險產品基本不需要核保,主要為簡易型產品。
總之,實現核保、理賠程序自動化是基本思路。
另一個思路則是產品單一化。當前保險產品種類繁多,為最大化吸收消費者保費,很多保險產品被設計成臃腫的復合形態。比如壽險產品,除了主險之外,還有諸多附加險,包括醫療險和意外險,網絡化起來相對困難。但如果能夠將這類壽險產品拆解,直接銷售壽險、醫療險和意外險這些單一產品,網絡化起來就相對簡單,并且可以將這些單一產品類型化、模塊化。但此舉動了綜合險種的大蛋糕,實施起來或將面臨較大阻力!
單一產品是當前網銷保險產品的主要狀態。
保險公司面臨的第三個問題是:網絡流程設計問題
在電子商務相當成熟的當下,保險產品的網絡銷售流程本身基本不存在問題。但據相關媒體報道,依然存在和電銷渠道類似的現象,即利用“信息不對稱”誘導消費。在投保流程中,扣費前置而提醒不足是行業通病。另外,在結構相對復雜的產品中,如壽險產品中,某公司產品銷售頁面存在不能指定受益人的情況,對保險產品的某些特性展示不足。
可以說,保險產品在網絡銷售過程中,既有與其他普通消費品相似的地方,也有其獨特性。除了核保等前置程序之外,信息不對稱帶來的“退貨”問題也不同,尤其是高價壽險產品。因此,網絡保險產品除了要做好銷售即投保之外,一個重要的服務即是退保。
保險公司必須思考的問題:未來的網絡銷售應該什么樣?
運費險只是簡易類保險產品的網絡化代表,其基本體現了未來網絡銷售的核心特點——流程自動化。在未來技術實施完全的情況下,所有的保險產品都可以通過網絡購買,同時實現投保、核保、退保、理賠等流程的網絡化、自動化。
以健康險為例,當前消費者在投保普通健康險產品時,按照標準流程,在核保時需要提供體檢報告,但是消費者不用真的去體檢或提交報告,而通過區塊鏈技術和數據共享,保險公司的系統后臺就可以找到消費者體檢報告或活動狀態數據,從而判斷消費者的健康狀況,甚至同時確定其費率。投保、核保自動化就此實現。在理賠時,同樣可以應用相關新技術,實現對索賠材料的自動化獲取和確認,完成理賠自動化。
除了自動化,另一個特點就是智能化,強大的精算系統和人工智能系統可以根據消費者的生活狀態及時推薦相適應的保險產品。比如根據健康險消費者的核保信息,網銷平臺可以推銷適應其消費能力和需求的其他健康險產品。人工智能客服可以承擔大部分客戶的線上服務。
未來,簡易型單一保險產品成主流,其中概念創新型產品將成為廣告端,比如戀愛險、天氣險等“奇葩險”,成為保險銷售起點,區域鏈等新技術將跟進后續推銷。
額外之問:當前監管部門應該做什么?
在保險產品消費網絡化進程中,監管部門所面臨的主要問題是:如何在最大化保障消費者權益的同時,不束縛保險公司的手腳?
對于一個產業來說,我們永遠不能要求消費者做什么,但是作為監管部門,則應該從不同的層面進行必要的監管和指導。
實際上,早在2010年左右,保監會就已出臺相關規定,對保險公司網銷渠道進行了一些硬性規定,以消除誘導消費等現象。但在信息不對稱的客觀現實面前,這類現象幾乎無法消除。因為無論在線上還是線下,大多數消費者在選擇購買保險產品時,都不會去研讀那些冗長的文本內容,何況大眾消費者對于保險的認識還相當有限。
因此,在規范交易流程上,應重點關注兩個問題:一個是便利消費者原則,一個是依法免責原則。
一、在交易流程上,為保護消費者權益,所有消費者可參與的權利節點都必須設置便捷流程,主要包括投保、退保和索賠。比如壽險產品,在猶豫期內,消費者可通過便捷的網絡流程完成退保。
二、在流程便捷的前提下,明確歸責。比如消費者在確認訂單時,應該明確提示應對其行為負責,而不苛責于保險公司的告知義務。
三、責任轉移問題,存在第三方的情況下,應該根據相關法律原則確定保險事故責任人。比如OFO車險,基于限制12歲以下公民不得上路的規定,在嚴格實名制下,其事故責任應該由服務商轉至監護人,保險事故責任可據此免除。
另外,基于傾斜保護消費者的監管出發點,保險產品在名稱和內容上,應該實行兜底原則和精準原則。
所謂兜底原則,即是在保險產品的可保風險內容上,進行擴大化解釋。比如大病保險,可以擴大化解釋為治療費用高昂的疾病,而不應限制為保險內容中有限列舉的某種某類疾病。
所謂精準原則,即是在保險產品的可保風險內容上,進行精準化描述。比如大病保險,基于治療費用可精準描述,并設置相對應的免賠額度。
否則,保險產品網絡銷售將與線下銷售一樣,衍生出眾多的消費糾紛,既不利于網絡渠道的良性發展,也無法發揮網絡化的優勢。
同時,在自動化、智能化網銷模式下,保險公司必須建立足夠龐大的服務團隊,以及時提供線上線下服務。在兜底原則下,精算師將面臨巨大挑戰,新技術可及時切入。
【轉自:保險文化 作者:杜鴻遠 如有侵權,請聯系刪除】